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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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知名品牌公众投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 来源:
  • 2018-12-05


各深圳知名品牌候选企业:

第十六届“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目前正进入公众投票环节,投票时间定于2018年12月3日至9日(每日7:00-24:00)进行。

近日,本委秘书处接到企业反映:有中介公司向参评企业宣称代理投票,承诺达到公众投票排名名次等相关业务,甚至冒充本委秘书处工作人员诱导企业。

为保障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深圳知名品牌公众投票环节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深圳知名品牌”评价体系为综合评价体系,公众投票仅为评价环节之一,秘书处从未授权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投票,请各参评企业勿相信中介公司做出的种种承诺,以免上当受骗,给自身参评造成不良影响。

二、各入围参评企业须严格按照投票规则和要求组织投票,遵循诚信和公平的投票原则,禁止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违规投票。

三、公众投票期间,秘书处将采取严格的技术监控手段,识别违规投票行为,及时将违规票作废票处理,同时按照《深圳知名品牌公众投票纪律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知名品牌公众投票纪律规定》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2018年12月5日

 

深圳知名品牌公众投票纪律规定

为保障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深圳知名品牌公众投票工作顺利完成,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入围参评企业应高度重视公众投票环节,充分利用有效推广契机,深入宣传企业品牌的文化和理念,大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广泛发动、积极组织员工、客户、供应链的上下游等各方人士进行投票。

二、各入围参评企业须严格按照投票规则和要求组织投票,遵循诚信和公平的投票原则,禁止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违规投票。

三、秘书处将采取严格的技术监控手段,识别违规投票行为,及时将违规票作废票处理,同时对不讲诚信违规投票的参评企业做如下处理:

1、第一次被发现采取违规投票的参评企业,将从其公众投票得分中一次性扣除100分。

2、第二次被发现采取违规投票的参评企业,将从其公众投票得分中一次性扣除200分。

3、第三次被发现采取违规投票的参评企业,将直接取消参评本届深圳知名品牌的资格。

四、秘书处从未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代理投票,请各入围参评企业切勿相信社会某些中介机构的投票承诺,秘书处保留对其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2018年12月5日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简介

“深圳知名品牌”是指产品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先进水平、在当地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品牌价值居行业前列、具有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经济及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经合法注册企业拥有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