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知名品牌”企业复审的通知
- 来源:
- 2021-04-08
各相关企业: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是遵照深府〔2003〕64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的推动企业做品牌、创名牌的公益性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定不移打造更具时代引领性的深圳品牌”的战略部署,大力发展品牌经济,在品牌建设上作出先行示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于2021年继续开展第十九届“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
贵司为荣获第十六届“深圳知名品牌”称号的企业(含第一、四、七、十、十三届荣获深圳知名品牌并在第十六届通过复审的企业),迄今已届满三年。按照《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办法》和《深圳知名品牌复审实施细则》规定,需于本届申报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机构和申报时间
(一)主办机构: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
(二)申报时间:2021年4月8日至7月31日
二、申报办法
(一)采用全流程网上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文件。申请人登录深圳知名品牌官网(www.sztopbrand.com)或深圳工业网(www.fszi.org)→进入申报系统→选择深圳知名品牌复审→申报注册,认真阅读“深圳知名品牌申报系统使用指引”→按提示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提交。申请人后续可联络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深圳工业总会)查询评审进展情况。
(二)凡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专用权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请在复审申报表格的对应栏目中填写并注明获得时间。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申请复审的企业,将被取消“深圳知名品牌”称号。
(四)申报企业须签署或盖章《承诺声明》并作为附件上传,《承诺声明》可从在线申报系统中下载。
(五)空白申报表可从在线申报系统中下载。
三、联系方式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24号航空大厦18楼
(深圳工业总会)
联系人:肖浪华 83689120 13602516257
黄丽容 83689757 13560728581
传 真:83688744
邮 箱:845971093@qq.com
附件:深圳知名品牌申报系统使用指引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