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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推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作方案

  • 来源: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18-02-2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精神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105号)工作部署,推进我市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作,深化消费品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践行“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创新供给、激活需求、升级深圳品牌,争当全国质量发展排头兵,努力建成国内领先的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试点城市,将深圳打造成为国际知名时尚之都、品牌之都。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健全与国际接轨的消费品目录和标准体系,重点领域的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6%以上,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研制数量逾800件;完善质量风险监测、评估、预警机制,重点食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药品评价性抽样合格率99%以上;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35万件,驰名商标拥有量达到180件,广东省著名商标拥有量达到600件,新增4-5个全球知名品牌和20个以上细分行业领军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增品种,丰富消费品供给内容。

1.提升产品设计制造能力。开展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领军企业、工业设计示范园区的认定工作,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加大对获得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奖项的单位和优秀人才奖励力度。鼓励消费品企业与设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加快设立国家、省、市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企业和设计机构加大设计投入,推动用户交互、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向开发、设计、生产、流通等环节渗透,由制造向“设计+制造”转型。加快发展个性制造、智能制造、柔性制造、精密制造,不断丰富产品线,设计开发具有原创性的产品,满足中高端消费需求。加强消费品工业设计宣传推广,举办深圳国际工业设计大展、深港文化创意论坛、深圳国际工业设计节等活动,展示推广原创消费品品种。鼓励行业协会与消费品企业建立自主设计沙龙、设计集聚区、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及国际化的创新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众包”等新型创意设计组织方式。(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配合)

2.丰富重点消费品种类。树立深圳消费品中高端价值定位,满足境内高端化、时尚化、多样化、精品化消费需求。鼓励服饰箱包、钟表首饰、家用电器、家居、智能穿戴设备等企业提升产品款式设计和工艺水平,缩小与境外产品的差距,推出一批满足个性化、多元化、高端化消费需求的产品。积极提升食用农产品绿色化供给水平,加强对食品的安全性监管,满足消费者对安全、健康、环保的有机产品需求。鼓励电子信息类企业加大高端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及部件、通讯设备及终端等产品的研发和自主创新,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速实现中高端电子产品供给本地化。提升显微镜、真空应用设备、半导体专用设备、激光仪器、光电探测器等科研设备产品性价比,满足学校实验室科研活动需求。引导资金投向超声仪器、电子仪器、X线设备、光学仪器及窥镜、手术急救设备、化验设备和医用磁共振设备等高端医疗器械领域,填补医院大型医疗设备境内高端供给空白。(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卫生计生委配合)

3.发展深圳特色消费品。大力发挥无人机、智能手机、互联网即时通讯软件等深圳自主品牌优势,扩大优势品牌消费。开展以纯电动为主的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关键技术研究,加快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动高端黄金珠宝产品的设计研制,集成黄金珠宝加工、展示、公共服务、高端旅游等多种功能,拓宽中上层消费市场。支持深圳眼镜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和专利申请,提高眼镜区域品牌知名度。加速“家具+互联网”融合,推动家具定制化生产,满足行业市场需求。举办深圳服装交易会、深圳国际时装周等大型活动项目,推进服装业自主创新、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全面巩固深圳内衣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助力深圳钟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行业向高端迈进,打造“中国时间谷”。(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提品质,增加高质量高水平供给。

4.健全深圳大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及国际中高端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引导企业自我声明公开其产品和服务标准,推动企业标准升级。在家具、服装、手表等领域,实施团体标准、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等系列创新制度。在通讯技术、数字电视、音视频、智能制造等优势领域,努力推动消费品标准创新,探索在工业基础、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建立深圳标准创新基地。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逐步建立覆盖传统优势产品及创新型产品等多层次、高水平的深圳消费品标准体系。引进更多高水平国际标准组织,建设国际一流的标准技术服务机构,加快“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进程。(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配合)

5.加强质量检验检测与认证。推进政府检测机构改革,鼓励社会检测机构竞争发展,促进形成开放的检测服务市场和数字化检测资源共享网络,推动深圳成为全球重要的认证检测中心。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等重点消费品工业领域的检测能力建设,加大检验检测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力度,提升检测体系和能力。加强与香港有关部门、高校的合作,深化深港检验检测工作交流。依托“深圳标准认证”的开放式发展,积极配合推进电子商务、信息安全、节能绿色低碳等新型认证和新兴产业空白领域认证技术的开发,发展面向国际市场的第三方检测结果互认、实验室采信,推动深圳检验检测机构深度融入全球检测认证体系。在无人机、机器人、物联网产品等领域建设一批一流水准质检中心,积极推动营养食品、环保产品、光伏发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更多国家级质检中心落户深圳,完善检验检测服务体系,为我市产业标准研制提供测试服务。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质量诊断服务,发布质量检测报告,提供质量提升解决方案;鼓励第三方品质消费技术机构开展中外消费品标准比较及比较试验,建立有效的消费者对消费品质的监督机制,实现品质消费让消费者可感知、可识别、可监督,促进消费品质提升。(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市经贸信息委、市编办配合)

6.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生产、并行工程、敏捷制造等现代管理技术和方法,开展与国际中高端产品质量比对试验,积极培育和创建一批消费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针对性地建立质量提升共性关键技术目录、项目库,在优势传统领域开展质量提升工程。推进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计量检测管理体系,推广国内外工业计量领域的新技术和新方法,提升消费品工业的科技研发和精密制造水平。鼓励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利用质量集成管理方法,整合生产组织全过程要素资源。在较大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推行先进管理体系,在药品行业全面推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制的运行规范。(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市知识产权局、经贸信息委配合)

7.完善产品质量全程追溯体系。推动食品药品等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在食品安全领域,规划建设食品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明晰产品来源去向等各环节法律责任,实现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企业内部追溯系统,并与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通过建立从食品生产到出厂等记录制度来实现生产流通环节“双向追溯”。在药品安全领域,建立统一的可追溯认证标准和规则,成立药品追溯管理系统。通过运用药品电子监管技术,实现药品在采购、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全程质量安全可追溯。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质量安全追溯知识宣传工作,通过组织企业搭建追溯信息查询平台推动协会、企业、政府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企业诚信管理方面,对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情况进行摸查,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立消费者对消费质量的促进和监督机制,以需求侧引导倒逼供给侧质量提升,打造品质消费生态圈。(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市经贸信息委、发展改革委配合)

(三)创品牌,提升深圳产品竞争力。

8.完善品牌扶持政策。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鼓励深圳消费品工业企业及公共服务机构加强品牌建设、夯实品牌发展基础,推动深圳产品向深圳品牌转变。对企业获得“全国质量标杆”、“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服务及检测机构获得“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等工信部颁发的国家级质量品牌荣誉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先进质量工具导入、品牌培育推广等活动的企业,对开展公共性质的质量品牌管理体系建设、品牌规划、质量品牌人才培养等活动的第三方非营利性组织,按照上年度实际投入的总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

9.构建品牌梯次结构。构建企业、产业、区域、城市品牌“四级纵队”,全面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1)鼓励企业树立以质量、信誉和文化为核心的品牌培育意识,通过研发创新、设计创新、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等塑造差异化的品牌形象,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深厚文化底蕴的企业品牌。(2)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制定品牌发展战略和品牌中长期提升计划,围绕医疗、文化、金融、旅游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具备深圳优势产业特色的知名品牌。(3)依托各区优势产业资源,促进区域品牌及国家级知名品牌示范区的建设工作。实施“一区一品”行动计划,打造南山手机、水贝珠宝、横岗眼镜、宝安机器人、坪山新能源汽车、光明钟表、龙华服饰等一批区域品牌。加快龙华区“全国时尚服饰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坪山区“全国新能源汽车知名品牌示范区”、光明新区“全国钟表知名品牌示范区”、宝安区“广东省工业机器人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的创建工作。(4)办好“高交会”、“文博会”、“国际创客周”、“IT领袖峰会”、“深圳国际品牌周”等国家级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品牌活动,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塑造城市品牌。(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文体旅游局配合)

10.健全品牌服务体系。搭建品牌促进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信息汇集、专业研究、品牌咨询、专项培训、品牌评价、媒体传播等工作。支持专业机构建立品牌信息库,全面追踪各行业、各领域、各类品牌的信息。鼓励社会团体、咨询和投资机构对重点品牌和行业品牌的变化进行动态分析,形成相关研究报告,开展品牌业务咨询和增值服务,指导企业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利用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多渠道开展品牌设计、品牌策划、品牌培育、品牌管理、品牌营销、品牌评估等品牌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企业及从业人员品牌建设素质和能力。组织品牌评价委员会、第三方公证机构,面向服装、珠宝、眼镜、钟表、家具、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深圳优势产业,对企业品牌、行业品牌的产品质量、服务、信誉、社会形象、知名度、美誉度、经济效益等指标进行测评。支持品牌相关协会与权威报纸、杂志、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合作,开设品牌类专业栏目,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品牌企业、产品、人物、活动项目等相关信息,提升深圳品牌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市经贸信息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11.推进品牌国际化。实施国际化品牌战略,紧抓“一带一路”重大机遇,把深圳知名品牌推广到更多国家和地区。加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评价理论研究机构和品牌评价机构培育,开展品牌基础理论、价值评价、发展指数等研究,发布客观公正的品牌价值评价结果以及品牌发展指数,提升品牌国际公信力。引进和培养国际化品牌设计、品牌运营、品牌策划、品牌管理等专业人才,提高企业品牌国际视野。鼓励企业以品牌为媒介开展跨国并购、合作经营,拓展海外市场。支持深圳知名品牌企业组团出海,在发达国家建立海外产业园区,结合当地消费特征,吸收国外先进品牌经验,实现深圳品牌国际扩张。鼓励深圳工业总会、深圳企业品牌建设促进会等组织与品牌评价技术委员会建立合作机制,推进省级品牌评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落户,建立国际知名消费品品牌指标库,制定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建立国际互认的品牌评价体系,推动深圳优质品牌国际化。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组织开展合作,联合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主流媒体,在主要国家和重要新兴市场举办中国品牌展览推介和宣传活动,推动中国品牌走向世界。(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落实国家涉及消费品工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家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措施和减免规定,切实减轻消费品企业负担。大力保障产业转型升级、工业设计、创客发展等政策实施,支持企业进一步提升消费品工业的技术改造、创意设计、质量提升及品牌建设能力。鼓励社会组织发起设立质量发展基金,通过基金为深圳质量提升、质量创新研究、质量宣传教育等方面提供经费支持,促进全市消费品工业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经贸信息委牵头,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财政委、地税局、深圳国税局配合)

(二)优化市场环境。推进国家“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落实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入的市场清单政策,完善消费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大市场”监管体系,实现消费品生产流通双向追溯、线上线下统一监管,推动大数据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大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建立消费品质量惩罚性赔偿、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和质量安全追溯等制度,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加快构建市场诚信体系,完善社会信用体制,进一步强化信用约束,建立不良企业和不合格产品“黑名单”动态发布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可信交易标准综合体,发展电子空间市场和交易服务平台,加大电子商务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规范网络市场环境。鼓励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服务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市经贸信息委配合)

(三)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消费品各行业协会的社会服务能力,对行业消费品的供给和需求进行监测分析,形成供业内参考的指导意见;支持行业协会主导或参与标准及相关技术法规制修订。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委员会作用,加强对消费品的社会监督,营造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支持建立产业联盟或技术创新联盟,鼓励联盟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品牌的认定、评价和发布。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简介

“深圳知名品牌”是指产品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先进水平、在当地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品牌价值居行业前列、具有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经济及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经合法注册企业拥有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