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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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与中国品牌日深圳站暨第三届“深圳国际品牌周” 第一届“国货精品”推广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 来源:
  • 2019-04-08


各中国民族品牌:

2017年4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品牌日”的批复》,决定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遵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中国品牌日活动的通知》要求,贯彻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更具时代引领性的深圳品牌的战略部署,第三届深圳国际品牌周”,作为一项国家级和具有国际影响的重大品牌活动,将作为2019年中国品牌日深圳地方特色活动,纳入2019年“中国品牌日”全国系列活动中,将于2019年5月10日前后展开。

第一届“国货精品”推广节作为中国品牌日深圳站暨第三届深圳国际品牌周重要组成活动,由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深圳工业总会联合主办,通过“国货精品”评选、展销、联合推广等一系列活动,旨在推广中国民族品牌,增强国货消费自信,展示高质创新精品。现就“国货精品”推广节系列活动内容和参与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节活动内容

3+1系列活动:“国货精品”榜发布、“国货精品”体验展、“国货精品”联合推广+“国货精品”推广节启动仪式。

(一)“国货精品”系列榜单发布

1、申报条件

(1)中国民族品牌;

(2)申报企业的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3)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未受政府处罚,无重大负面新闻。

2、报名原则:自愿报名参评。

3、评选方式:品牌申报→组委会资料审核→专家委员会评选→榜单发布→颁牌

4、榜单设置:“国货精品”十佳影响力品牌/十佳新锐品牌/十佳潜力品牌、十佳文化传承品牌等奖项。

(二)“国货精品”体验展

1、展示内容:入选“国货精品”品牌所提供的创新商品或代表商品;

2、展示地点:在全市精选3-6个购物中心设置“国货精品”展示区;

3、展示时间:5月9日-5月15日(包含中国品牌日和母亲节);

4、展示推广方式:重点在于品牌推广,如商品体验、服务体验、品牌故事、创新展示等等;若场地允许,亦可展销。

(三)“国货精品”联合推广

1、推广方式:组委会组织,授权入选“国货精品”品牌运用自身的资源(如线下各门店、自媒体等),开展“我是国货精品,我为中国品牌代言”联合推广及营销活动。

2、媒体推广:各主流媒体、专业媒体、新媒体和品牌自媒体等。

(四)推广节启动仪式

5月10日隆重举办第一届“国货精品”推广节启动仪式。

二、参与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申请品牌填写《第一届“国货精品”推广节活动申报表》(附件1),于4月20日前交组委会(含纸质和电子材料)。

三、组委会联系方式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联系人:吴绮琪 0755-83591809;18123700290

应利琴 0755-83144753;15875587120

电子邮箱:2891719023@qq.com;传真:82945078

寄送地址: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8号和合大厦T8旅游创意(保税)园501

深圳工业总会

联系人:肖浪华 0755-83689120;13602516257

张 路 0755-83689757;18565694607

电子邮箱:985913433@qq.com;传真:83689120

寄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南光大厦10楼1018

 

附件1:《第一届“国货精品”推广节活动申报表》

 

深圳市零售商业行业协会 深圳工业总会

2019年4月4日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简介

“深圳知名品牌”是指产品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先进水平、在当地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品牌价值居行业前列、具有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经济及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经合法注册企业拥有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