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深圳知名品牌申报系统填表说明
- 来源:
- 2016-05-17
1、请在深圳工业网、深圳知名品牌官方网站登录申报系统填写本表,并提供本申报表书面材料,下载申报表后请查看及打印提交。
2、“申报单位”须填写全称;“品牌名称”必须准确,原则上应与企业注册商标一致。
3、“深圳知名品牌”要求:工业、农业、建筑业的申报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及生活性服务业年销售收入3000万以上;政府重点扶持的新兴产业、特殊行业或特色产品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4、所属行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版)填写。
5、以万元为单位的指标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单位需提供近三年(2013-2015)申报单位获得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科技进步奖、深圳企业创新纪录及其在自主创新、环保、节能减排等方面重要奖项及反映行业地位和实力奖项的各年度项目汇总表及其证书复印件。
7、表中的“市场占有率”“同行业排序”是指在市、省或全国及全球的排序情况,凡达到前三位的需提供相应行业协会或其它权威统计部门的证明材料。
8、表中“行业协会推荐意见”由企业所属行业协会出具是否同意申报“深圳知名品牌”的推荐意见并盖章。
9、表中的申报单位声明必须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0、表中涉及到的财务数据必须与财务报表一致,凡不一致之处则均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11、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纸质版资料:
1)申报表
2)申报品牌标识
3)营业执照及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4)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13-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集团公司或连锁企业可提供合并报表。
5)纳税证明:税务局出具2013-2015年纳税证明,纳税额包括直属分支机构的纳税。
6)所获奖项和知识产权的证明复印件
7)资质证明(包括高新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等)
8)自评报告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
12、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电子版资料:
1)营业执照
2)商标注册证
3)申报品牌标识(CDR格式和png格式)各一份。
4)自评报告
备注:上传含多个文件的情况,可将文件包压缩为zip或rar文件后再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