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深圳知名品牌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 来源:
- 2017-03-28
一、请于深圳工业网、深圳知名品牌官方网站登录申报系统,并如实填写申报表,在线提交后请下载申报表打印纸质资料提交到秘书处。
二、“申报单位”须填写全称,应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品牌名称”必须准确,原则上应与企业注册商标一致。
三、“深圳知名品牌”要求:
(一)申报企业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
(二)政府重点扶持的新兴产业、特殊行业或特色产品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四、所属行业分类指引:
(一)工业主要是对自然资源以及原材料进行加工或装配的过程。
(二)农业是以土地资源为生产对象的部门,它是通过培育动植物产品从而生产食品及工业原料的产业。
(三)建筑业是专门从事土木工程、房屋建设和设备安装以及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生产部门。其产品是各种工厂、矿井、铁路、桥梁、港口、道路、管线、住宅以及公共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
(四)生产性服务业的范围包括,为生产活动提供的研发设计与其他技术服务、货物运输仓储和邮政快递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节能与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服务、批发经纪代理服务、生产性支持服务。
(五)生活性服务业的范围包括直接向居民提供物质和精神生活消费产品及服务,其产品、服务用于解决购买者生活中(非生产中)的各种需求的餐饮业、住宿业、家政服务业、洗染业、美发美容业、沐浴业、人像摄影业、维修服务业和再生资源回收业等服务业态。
五、以万元为单位的指标需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单位需提供近三年(2014-2016)申报单位获得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科技进步奖、深圳企业创新纪录及其在自主创新、环保、节能减排等方面重要奖项及反映行业地位和实力奖项的各年度项目汇总表及其证书复印件。
七、表中的“市场占有率”“同行业排序”是指在市、省或全国及全球的排序情况,凡达到前三位的需提供相应行业协会或其它权威统计部门的证明材料。
八、表中“行业协会推荐意见”请企业填写所属行业协会名称、联系人、通讯信息,打印申报表后请行业协会出具是否同意推荐申报“深圳知名品牌”的意见并盖章。
九、表中的申报单位声明必须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表中涉及到的财务数据必须与财务报表一致,凡不一致之处则均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十一、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纸质版资料:
(一)申报表
(二)申报品牌标识 (CDR版本和PNG格式)
(三)营业执照及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14-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集团公司或连锁企业可提供合并报表。
(五)纳税证明:税务局出具2014-2016年纳税证明,纳税额包括直属分支机构的纳税。
(六)所获奖项和知识产权的证明复印件
(七)资质证明(包括高新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等)
(八)企业简介(包括:1、企业概述,含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历史、组织结构图。2、经营情况,含主营产品、生产能力、市场分布、其它产品介绍。3、企业所获荣誉、奖项。)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
十二、申报单位需在申报体统上传以下电子版资料:
(一)营业执照
(二)商标注册证
(三)申报品牌标识(CDR格式和png格式)各一份。
(四)企业简介
备注:上传含多个文件的情况,可将文件包压缩为zip或rar文件后再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