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动态

你的位置:首页 > 评价动态

第十二届“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申报须知

  • 来源:
  • 2014-04-01

1、请申报单位登录深圳工业网:www.fszi.org 或深圳知名品牌官网:www.sztopbrand.com在线填报《深圳知名品牌申报表》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2、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或通过自评尚未达到“深圳知名品牌”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企业,可依据《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办法》自愿申报“最具潜力的深圳品牌”;

3、企业须按照品牌管理体系自我评价提纲填报自评报告,品牌管理体系自我评价提纲在《深圳知名品牌申报表》首页下载,自评报告于7月31日前发送至评价委秘书处sfie@sfie.org.cn;

4、企业需提供本企业申报表纸质原件书面材料;

5、申报表纸质原件须由企业所属行业协会或相关机构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

6、企业需按照表内要求填写企业简介,要求文字简练;

7、企业需提供近三年(2011-2013)获得的专利权、软件著作权、科技进步奖、企业管理创新奖、深圳企业新纪录等其它重要奖项和行业奖项的各年度项目汇总表及其证书复印件;

8、申报表中的“市场占有率”是指在市、省或全国及全球的排序情况,凡达到前三位的需提供相应行业协会或其他权威统计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9、企业需提供2011-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并加盖财务章),集团公司或连锁企业按照以上要求提供合并报表。表中涉及到的财务数据必须与财务报表一致,不一致的均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10、企业需提供2011—2013年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表中涉及到的纳税数据必须与纳税证明一致,不一致的均以纳税证明数据为准。

深圳知名品牌培育评价活动简介

“深圳知名品牌”是指产品和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类先进水平、在当地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品牌价值居行业前列、具有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经济及社会效益良好、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经合法注册企业拥有的品牌。